关于2026年退会会员单位名单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会员会籍管理,增强会员单位权益及义务意识,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根据《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第十四条“会员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及《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等相关规定,经2026年第二次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我协会拟对已申请退会的14家单位及长期不参与协会活动、不能继续按时履行会员义务的47家会员单位作退会处理,并已将退会会员单位名单于官网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8日,现公示期已满,即日起以下会员单位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名单详见附件。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真诚地感谢上述单位入会以来对协会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欢迎各单位继续关注和支持协会的发展,随时欢迎再次加入协会,与业界同仁一起共同为推动行业和谐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一:2026年提交退会申请单位名单
附件二:长期不参与协会活动单位名单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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