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创新孵化成果申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以绿色化数智化转型促进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行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中地灾防协函[2023]91号)要求,根据《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整体创新孵化行动方案》,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研究决定2025年8月中旬启动创新孵化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面向我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行业绿色化数智化转型发展共性需求,公开遴选一批先进、实用、前景好的孵化成果,推动成果转化应用,以科技创新,服务促进行业整体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和遴选标准
申报单位及成果完成牵头单位须为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会员单位,遴选标准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任务来源。所提交成果应符合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行业绿色化、数智化转型共性技术需求,符合指南方向。
(二)技术水平。主要评价技术成熟度、技术创新度、技术先进度,包括专利、检测证明、标准规范、公开发表论著等。
(三)应用前景。具有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产业化发展前景,主要评价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文化效益。
(四)研发团队。研发团队结构合理,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分工明确。主要评价团队的研发实力、创新能力和第一完成人的业务能力。
(五)转化风险。技术产权应清晰,主要评价技术风险、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等影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因素。
三、工作程序
(一)单位申报。申报时间从2025年7月15日开始。申报单位填报《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创新孵化成果申报书》(详见附件)一式七份,盖章后,报送至协会(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院世纪科贸大厦B座2层)。同时将盖章版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dzxhjypx@163.com。
(二)评审遴选。协会对所提交孵化成果形式审查通过后,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遴选,对通过评审的孵化成果名单予以公布。
(三)成果提升。申报单位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选孵化成果材料修改完善,形成整装成果发布文件。
(四)推广支持。加强对入选孵化成果的宣传推广,支持形成团体标准,列入先进适用技术目录,优先支持评优评先和人才举荐等。
附件: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创新孵化成果申报书.docx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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